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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问:杀生为业的人,养家活口,全赖这份工作。如果劝他改行的话,岂不是绝了他生路?爱畜生而不爱人,我实在不敢苟同。 
 
  答:以杀生为业,好比是吃有毒的肉干以疗饥饿。虽然从事杀生之业暂时得到衣食,但却必须累劫受果报之苦,没有停止之期。正是为了爱他的缘故,才劝他改业,怎么反而说绝了他的生路呢。世间不以杀生为业的人,难道就会死了吗,你实在是没有仔细思量呀。
 
  客曰。牛可耕田。犬可守夜。固当怜之。猪羊一无所能。不食何用。
 
  答曰。戒杀放生。不过自全其恻隐耳。岂因物之有用无用哉。因有用而不食。仍然自私之念矣。甚矣。性蔽于习。爱起于贪也。
 
  问:牛可以耕田,狗可以看门守夜,固然应当怜念不杀它们,不过猪羊一无所能,除了食它们之外,没别的用途。
 
  答:戒杀放生,是要成全我们的恻隐之心,岂是从此物之有用或无用上来论。如果因为此物有用而不食它,这仍然是自私的念头。实在是我们的自性被习气给蒙蔽住了,所谓爱人爱物,不过是个贪心而已。
 
  客曰。鸡犬牛羊。皆哀鸣畏死。杀之固所不忍。微细水族。杀之无声泪者。安用戒为。
 
  答曰。形有大小。性无大小。譬如杀人。杀老者与婴儿。其罪同也。若谓无声泪者。杀之不痛。试于哑子就戮时察之。
 
  问:鸡犬牛羊被杀的时候,都会哀鸣做怕死之状,杀它们确实不忍心。不过微细的水族类,杀它们之时,既不出声也不流泪,何必戒杀它们呢?
 
  答:禽兽与水族,形状虽然有大小,但是本性是没有大小不同的。譬如杀老人与杀婴儿,罪是相同的。若认为它们被杀时没有哀鸣声也不流泪,就以为它们被杀时不会痛的话,请你仔细观察一下哑巴被杀时的情形就知道了。
 
  客曰。掺刀自割。固害慈心。若自人杀之。而我食之。有何不可。
 
  答曰。此掩耳盗铃也。若谓自人杀之。即可嫁祸于人。则屈受官刑者。但当怨隶人,不当怨官长矣。噫。物类可欺。自心可欺耶。
 
  问:亲自拿刀杀生,确实有损慈悲之心。不过若是别人杀了,而我才吃,又有何不可呢?
 
  答:你这叫做掩耳盗铃呀,若是认为别人杀的,就可以嫁祸于人。那么委屈受到用刑之人,是否应当埋怨执刑之人,而不应当埋怨下令用刑之官长呢。唉,畜生可以欺骗,然而可以欺骗得了自己的良心吗?
 
  客曰。放生固属善举。但所放之物。被人捕取。奈何。
 
  答曰。捕者自捕。放者自放耳。譬如良医疗病。不能保将来之不死。譬如凶年设粥。不能保后曰之不饥。世间万事皆然。何独于放生而疑之。且子又安知。所放之物。尽为人捕。而无一生乎。
 
  问:放生固然是善奉,但是所放生之物,又会被人捕捉,这可怎么办?
 
  答:捕捉的人随他捕捉,放生的人还是照放。譬如良医治病,并不能保证被治者将来不会死。又譬如饥荒时免费煮粥供饥民食,并不能保证饥民日后不会挨饿。世间万事皆是如此,何以独独对放生有疑问。而且你又如何知道,所放生之物,都会再度被人捕捉,而没有一个可以逃生的呢?
 
  客曰。行善以立心为主。心苟善矣。何须戒杀。
 
  答曰。何哉。尔所谓善心者。为口腹之娱。使物类受弥天之苦。天下凶毒心。莫此为甚矣。试问善心。更在何处。孟子曰。人也者。仁也。仁则不杀。杀则不仁。天下断无好杀之仁人也。
 
  问:行善重要在心地上论,只要心善就好,何必戒杀呢?
 
  答:作这是说的什么话呀,你所谓的善心,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娱,而使畜生受到弥天之苦。天下凶毒之心,没有能超过这种心的了。请问,你的善心何在?孟子说:‘所谓人类,就是仁慈之意。’有仁慈之心,则不会杀生,杀生则非仁慈。天下断无好杀生的仁人君子。
 
  客曰。吾则无可无不可。非戒杀。非不戒杀。置之无心而已。
 
  答曰。无心戒之。未必有功。无心杀之。何能无罪。譬如寇盗劫掠他家。飞矢误中于汝。汝能谅其无心乎。
 
  问:我是无可无不可,不一定非要戒杀,也不一定非不戒杀。反正我以无心来看待戒杀。
 
  答:以无心之心来戒杀,不一定有功德。而虽然无心,却杀了生,岂能无罪呢?譬如流寇盗贼,去抢劫别人的家,他的箭误中了你,你能原谅他的无心吗?
 
  客曰。物类烹割。彼罪难述。我纵不杀。必有杀之者。杀之何害。
 
  答曰。物罪固不可逃矣。己罪独不可逃乎。因物罪不可逃而杀之。与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。相啖相杀。理有必然。人奈何处可逃之地。不思早自逃乎。
 
  问:畜生被杀被烹煮,是它们自己罪业难逃。纵然我不杀它,也还是会有人杀它呀,所以杀它们有何损害?
 
  答:畜生自己的罪业固然不可能逃脱,而我们自己的罪业,难道不能逃吗。如果你以为畜生罪业该死不可逃,你因此而杀它,那么你就和它一样,同样受不可逃之罪业了。彼此相食相杀,有它必然的因果道理。而人处于可以逃脱的处境,为何不想早早逃脱呢。
 
  客曰。世间物命。类多欠债。杀之何罪。
 
  答曰。物命偿债岂不诚然。但有对受杀果。不对受杀果之分耳。对受杀果者。前世彼曾杀我。今冤对相逢。理当偿我也。不对受杀果者。前世他人。曾被其杀。今业报虽至。不当酬我也。世人一宴之顷。牲肴数品。一脔之肉。细命百干。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。窃恐取偿于前世者。手中希得一二。而借债于来生者。比比然也。
 
  问:世间畜生的被杀,大多是前世欠债的缘故,杀它们有什么罪过?
 
  答:畜生被杀以偿宿世债业是没错,不过其中有该被我杀,有不该被我杀的分别。该被我杀的是,前世他曾杀我,现在彼此相逢,照理他该偿命于我。不该被我杀是说,前世他杀了别人,现在虽然业报到了,但却不该偿命于我。世人一顿宴饮,所杀的畜生品类和数量无数。一块肉就不晓得有多少的微细生命,难道它们全都应该偿命于吃的人吗。我想它们之中,大概只有一、二个是该偿前世之债的。吃它们的人,等于是先欠债于来世。

  客曰。不对受者。杀之固当有报。若对受者。一往一来。杀报已尽。庸何伤乎。
 
  答曰。子不见世人相殴乎。此以杖来。彼以杖往。两拳迭下如雨。曾见一往一来之后。各各敛手平心乎。菩萨于未来因缘。洞若观火。所以遇冤仇而不报也。
 
  问:与自己没有冤对的,杀了它固然应当会有报应。但是和自己有冤对的,彼此一往一来,相杀之报就互不再欠。这么说来,杀有冤对的畜生,又有什么关系呢?
 
  答:你见过世人互相殴打的情形吗?这边用棍子打过去,那边用棍子打过来。或者是彼此两拳如下雨般不停的打下去。何曾见过两人一来一往之后,各各都平心静气停手不打的呢。菩萨观看未来的因缘,清楚得如同观火般,所以即使遇到冤仇,也不回报。

  客曰。佛言有生之属。或多宿世父母六亲。有何证据而作此说。
 
  答曰。六道众生无量劫来轮回不已。即以一劫论。其数无量。安见目前有生之属。与己无关耶。余曾见刘道源为蓬溪令。解官归。宿秦氏家。梦一妇泣曰。吾乃秦之妻也。因埵杀一婢。冥官处我以死。乃罚为羊。今现在栏中。明日将杀以享君矣。刘急白之。亡不及救。举家大恸。呜呼。世之类此者亦多矣。肉眼人见不到耳。悲夫。
 
  咸丰三年。浙江绍兴府有黎氏子。无恶不作。现生变为猪。其家送至云栖下院放生。许荫庭司马亲见之。
 
  问:佛说凡是有生命的,大多是宿世的父母及亲人,有什么证据这么说呢?
 
  答:六道众生无量劫来一直轮回不已,就以一劫来讲,和我们有关的众生数量就多得数不清。因此,就以你目前所见到的众生,怎知就与你无关连呢。我亲自见闻下面这件事。蓬溪令刘道源退休回老家,归途中借住一位秦姓人家里。晚上他梦见一位妇女哭著向他说,她本是这家主人的妻子,因为生前打死过一名婢女,因此地府的官吏判她死罪,罚她投胎为羊,现在正在羊栏里,明天就要被杀来招待客人您了。刘道源赶紧告诉主人这件事,但已经来不及了,秦家人伤心不已。唉,世界上这类事情多得很,只是肉眼凡夫看不到而已,可悲呀。
 
  咸丰三年,浙江绍兴府有个姓黎的,无恶不作,结果活生生从人就变成了一头猪,他的家人就把他送到云栖寺的下院去放生,这是许荫庭司马亲自见到的事。
 
  客曰。见人杀生及捕鱼鸟者。虽发救度之愿。而力不从心。奈何。
 
  答曰。见杀生者。默持一切神咒。或称阿弥陀佛名号。代物发忏悔心。则被杀之物。自然受益。见捕鱼鸟者。专注其人。不起别念。默念南无多宝如来数十声。鱼鸟皆可逃网矣。此法屡试屡验。万勿轻忽。
 
  问:见到有人杀生,或是有人捕鱼捉鸟,虽然有心愿救它们,奈何力不从心呀。
 
  答:见到有人杀生的时候,心里要默念一切会的神咒,或是专念阿弥陀佛的名号。并代替被杀之物发忏悔心,那么被杀之物,自然会得到利益。见到捕鱼捉鸟的人,你就把心念专注在此人身上,心无杂念的默念南无多宝如来几十声,那么那些鱼鸟都可以逃脱被网捕的命运。此法非常灵验,千万不要轻忽。
 
  客曰。祷神者。或求生子延寿。或求功名财货。舍牲拴无以明敬。奈何。
 
  答曰。天地神明。好生恶杀。使物类无子而求子。减寿以求寿。丧命而求名利。无论天理不容。自心亦大不忍矣。非徒无益。而又害之。
 
  问:求神的人,有为求生儿子,求延寿命,有为求功名或求发财。如果不杀牲口祭祀的话,如何能表明敬意而获得所求呢?
 
  答:天地间的神明,都是好生恶杀的。杀畜生让畜生无儿子以求自己得儿子,减畜生的寿命来求延长自己的寿命,杀取畜生的生命而求取自己的功名利禄。这种行为不要说天理所不容,而自己又如何忍心这么做呢。这么做,不仅无益,而且有害。
 
  客曰。凡持斋者。祭可用素。若出自食肉之家。慢神甚矣。
 
  答曰。易有云。东邻杀牛。不如西邻之禴祭。实受其福。传有云。涧溪沼沚之毛。苹繁蕴藻之菜。可荐于鬼神。岂在天之灵。而与人争肉食耶。
 
  问:平常持斋的人,祭祀当然可以用素的。如果平常吃肉的人,用素祭神,岂不是慢渎神明了?
 
  答:易经上说:‘东边的人家特别杀牛来祭祀,不如西边的人家,平时的日常祭拜来得有实际的福报。’左传上说:‘山涧溪边沼泽沚岸的植物,及苹繁蕴藻的菜,都是可以供养鬼神的。’难道在天之灵的神明,会和人争肉吃不成?
 
  客曰。血食之神。复堕地狱。信有之乎。
 
  答曰。宿世正直。故为神明。就正直中。慈心胜者。不受血食。正直中嗔心胜者。必受血食。慈心胜者。慧胜于福。报满不至沉沦。嗔心胜者。福胜于慧。报满难免堕落。可知上天好生不独人。宜体之也。
 
  问:接受血食祭祀的神明,会堕落地狱,有这种事吗?
 
  答:能作神明,是由于宿世正直的缘故。在这些正直的神明之中,比较有慈悲心的,是不会接受血食祀祭的。嗔心比较重的神明,则必定接受血食祭祀。有慈悲心的神明,智慧胜过福报,所以神明业报期满之后,不会堕落恶道。嗔心重的神明,福报胜过智慧,神明业报期满之后,难免会堕落恶道。所以要知道,上天希望众生皆能生存,不独只希望人类不被杀而已,要仔细体会这点。
 
  客曰。为祀神杀生。固知不可矣。为养亲杀生。不知亦有罪否。
 
  答曰。殆有甚焉。礼有云。善则归亲。过则归己。人子之道也。己则不杀。独为养亲而杀。是归过于亲矣。于心忍乎。或不得已。用三净肉(不见杀。不闻杀。不为己杀)及自死肉奉之。是或两全之道也。
 
  问:现在知道为了祭祀神明而杀生是不可以的,那么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,不知道是否有罪过?
 
  答:罪过更大。礼记上说:‘好的都要给双亲,坏的都要给自己,这是为人子女的规矩。’我们自己不杀生,却单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,这是把罪过都给双亲了,于心何忍呢。如果不得已的话,就用三净肉(不亲见畜生被杀,不听闻畜生被杀时之哀号,不特别为自己杀)或畜生自然死亡之肉,来奉养双亲,或者是两全之法。
 
  客曰。人子之报本。莫重于祭。父母生不持斋。没而用素。不顺乎亲矣。
 
  答曰。倘谓祖先藉祭而饱。则一岁设祭。不过数次。不其馁。而若谓馁不馁不系乎此。则祭亦不过人子之心耳。岂宰割造业。而可谓尽心乎。且孝子养亲。犹需仁人之粟。杀物命而登鼎俎。累父母多生业障。何不仁如是。
 
  问:为人子女要报养育之恩,没有比父母死后的祭祀更重要的了。要是父母生前不持斋,死后用素的祭祀,是否违逆了双亲之意呢?
 
  答:如果说祖先要靠祭祀才能饱的话,那么一年之中,不过才有几次的祭祀,祖先岂不是要饿坏了。如果说祖先是否会饿坏,不在乎祭祀,那么祭祀也只不过是为人子女的一点心意而已。宰割畜生这种造业之事,怎可说是尽心呢。而且孝子奉养双亲,尚需要你这位仁人君子的粟米才行。杀畜生性命而烹煮以享父母,是连累父母造多生的业障,怎能如此没有仁爱之心呢。
 
  客曰。子孙设祭。祖宗来享乎。抑不来享乎。
 
  答曰。据中阿含经说。祖宗若生鬼道。子孙能以精诚致之。则来享。若在天道。以受乐故。不肯来享。若在三途。以受苦故。不能来享。若生人道。别有六亲。不复来享。为子孙者。但当诚其意。敬其事。勿恣杀以重亡者之过。勿忘斋以乱临祭之心。斯可矣。不必问祖宗之来享否也。
 
  问:子孙的祭祀,祖先是真的来享用,抑或不来享用?
 
  答:中阿含经里说:‘祖宗若是生在鬼道,子孙如果能以精诚之心启请的话,就会来享用。若是生到天道,由于天道太快乐了,所以不肯来享用。若是生到三恶道里,由于太苦之故,无法来享用。若是生在人道里,他另外有亲人,不可能来享用。’为人子孙的,只要祭祀时能诚心诚意,恭恭敬敬从事这桩事,不要任意杀生加重已故祖先的罪过。祭前持斋,祭时专心不乱,也就可以了,不必追问祖宗是否真的来享用。
 
  客曰。梁武帝以面为牺牲。作史者论为不血食之兆。故知祀先用素。非礼也。
 
  答曰。人之过也。各于其党。观过。则仁可知。梁武帝杀六贵。灌寿阳城。是其不仁也。若以面牲而论。则在神免血食之愆。在物获全生之幸。正其仁也。至于天下之失。乃国运使然耳。如以面牲之故。则陈隋诸君。岂不用太牢。何亡之速耶。
 
  莲大师曰。作俑者。象人以葬。孔子斥为无后。则象牲以祭。仁人犹不能满焉。必欲舍似用真。何其忍哉。
 
  按梁武帝即位后。断酒禁肉。休民息兵。频书大有。自晋至隋。称小康者。莫如梁武。享国四十九年。寿八十有六。厥后子孙仕唐。八叶宰相。史臣以其奉佛。没其所长。任意诋毁。岂善善从长之意乎。
 
  问:梁武帝以面来作牺牲,史家评论他不血食祭祀,是失国之征兆。所以可见用素来祭祀,不合乎礼制。
 
  答:人之所以会有过失,全在于各有偏袒。如能观见自己的这种过失,那么就能够知道何谓仁了。梁武帝杀六贵,灌寿阳城,是他不仁慈之处。若以面作牺牲而论,则神明可以免受血食之罪过,畜生可以获得安乐不被杀的幸运,这正是梁武帝的仁慈之处。至于说丢失天下,那是国运使然。如果怪罪是以面做牺牲之故,那么陈朝隋朝的国君,都用牛羊猪三牲的太牢来祭祀,何以亡国如此之快速。
 
  莲池大师说:‘始作俑者,以像人之形状来陪葬,孔子还斥责为无后代之做法。’那么以像畜生之面牲来祭祀,你还不满意,一定要舍弃而改用真的,真是何其忍心呀。
 
  梁武帝即位之后,就断食肉饮酒,休养生民止息兵事,连年丰收。从晋朝至隋朝,能称为小康局面的,没有人比得上梁武帝。他治国四十九年,活到八十六岁,后代子孙在唐朝做官的,有八人官至宰相。写史之臣由于他敬信佛法,而故意隐没他的长处,任意加以毁谤,这那里是以善心来善学人之长处呢。

  客曰。亲朋在座。蔬食不可成欢。胜友相招。嘉肴方足明礼。为爱物而废燕享。非通论也。
 
  答曰。其人而为善士。则必喜我戒杀。而不嫉我之慢。其人而嫉我之慢。必养口体之小人。慢之亦无不可。冒重罪以奉他人之口。吾弗为之矣。
 
  昔苏东坡燕客岐亭。以诗赋陈季常曰。我哀篮中蛤。开口护残汁。又哀篮中鱼。开口吐微湿。刳肠彼交痛。过分我何得。相逢未寒温。相劝此最急。不见卢怀慎。烝壶似烝鸭。坐客皆忍笑。髡然发其幂,不见王武子。每食刀几赤。琉璃载烝豚。中有人乳白。卢公信寒陋。衰鬓得满帻。武子虽豪举。未死神先泣。先生万金璧。护此一蚁缺。一年成一梦。百岁真过客。君无废此篇。严诗编杜集。
 
  夫以东坡宴集。尚殷殷戒杀如此。子又何疑于燕宾违俗耶。
 
  问:宴请亲戚朋友,如果请吃素的话大家会不高兴。宴请知交同好的话,如果没有嘉肴实在不成礼数。因此为了爱护畜生而废弃以嘉肴燕享宾客,这种道理是说不通的。
 
  答:如果是善心人士的话,一定会喜欢我戒杀而请他吃素,也不会认为我怠慢了他而生气。如果因此而气我怠慢了他,这种一定是贪图口腹之欲的小人,怠慢他也无妨。甘冒杀生的重罪以讨好别人的口腹,我是绝不会做的。
 
  以前苏东坡在岐亭燕客,写了一首诗给陈季常说:‘我哀怜菜篮中的蛤蜊,它们开口透气以护住身中残汁。我又哀怜菜篮中的鱼,它开口吸气以获取些微的湿润。鱼被剖肠绞痛不已,做此过分之事,我何所得呢。因此一见面不先与你嘘寒问暖,而先急著劝你要戒杀。宰相卢怀慎宴客时,蒸茶壶说是在蒸鸭,坐上客人皆忍住笑,而突然把盖壶之巾揭起。相对的王武子平常之饮食,每餐必使砧板满是鲜血,用琉璃器盛著蒸熟的小猪,中间尚有人乳白。卢公确实贫寒简陋,露于帻外之鬓发已白。武子虽然日食山珍海味豪富无比,然而未死之前神明已先替他流泪哭泣。先生您的德行如万金璧般珍贵,何不去掉此小小的缺点呢。岁岁年年如做梦般过去,这辈子岂不就像人间的过客吗,请您不要删除我这首诗,请把它编入诗集中。’
 
  苏东坡宴宾客,尚如此殷殷戒杀,你又何必疑惑以素食款待客人会违背习俗。
 
  客曰。伏羲制网罟。以佃以渔。然则伏羲非与。
 
  答曰。洪荒之世。鸟兽繁殖。不为之防。人受其害。伏羲或教民御之。而未明言食之也。若谓教民杀生。吾恐渔舟无赖。皆为伏羲功臣。而解网纵禽。馈鱼使畜诸圣贤。反开罪不浅矣。

  问:伏羲教人民制作网罟,教人民耕种捕渔,那么伏羲是否不对了呢?
 
  答:洪荒时代鸟兽繁殖得很快,如果不加以防范的话,人民会受到伤害。所以伏羲教人民要防御,并未说要人民去捕食。若是认为伏羲教人民杀生的话,那么渔夫之流岂非都成了功臣,而教人民解网放禽兽活命,买鱼放生的圣贤,全都成罪人了吗?那就得罪圣贤不浅了。
 
  客曰。孔子戒杀。不过不网不射宿耳。未尝废钓弋也。若并戒之。则仲尼不足法与。
 
  答曰:此盖极言圣人爱物之仁耳。以记事之书法而论,钓者所以引其不网、弋者所以引其不射宿。非谓圣人真钓弋也。若谓因养与祭而钓弋。岂孔子蔬食饮水之风。并非真乐。蔬食菜羹之祭。尽属虚言乎。甚矣。测圣人者亦浅矣。
 
  问:孔子的戒杀,也只不过是不用网捕,不射正在睡眠之鸟兽而已。并未说不准钓鱼、不准射鸟兽。若是你认为都不准的话,难道仲尼的法不足取吗?
 
  答:这是讲圣人爱惜畜生类的最高仁德呀,就字面上来论,所谓钓鱼是引申不用网来捕鱼,射猎是引申不射夜宿之鸟兽。并不是说圣人真的钓鱼射鸟兽。若是因为饮食与祭祀而去钓鱼射猎,那么孔子的吃蔬菜,饮凉水的风格,就不是他所谓真正的快乐了。而且孔子以蔬食菜羹来祭祀,难道都是假的吗?唉,如此来测度圣人,未免太浅识了。 相关栏目:放生文库学佛答疑请进入:学佛有问必答网常见问答集锦(还可以免费人工答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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