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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11日,福建省东山县冬古村渔民将误捕的一只海龟放生大海,这是继8月26日、9月2日两次放生海龟之后,该县渔民主动放生的第三只海龟。
  
  9月9日,闽东渔3298号渔船在张网作业时,误捕一只海龟,并将这只海龟带回冬古村。随后船主林金龙主动向县海洋与渔业大队报告,该大队执法人员和水技站技术人员随即前往救护。经鉴定,该海龟为太平洋丽龟,与9月2日该村闽东渔3189号船渔民放生的海龟属同一物种,重19千克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目前,海龟身体状况良好,并于9月11日将其放生大海。
  
 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李复生大队长说:“随着宣传的不断深入,东山渔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,救护放生野生动物已成平常事。”  相关栏目:放生文库学佛答疑请进入:学佛有问必答网常见问答集锦(还可以免费人工答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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