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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时京师酒工王五,每见酒内及水中死蝇,辄取出,用干灰掩之,俟其活,放焉。如此数年,偶被诬告,罪当死。典刑官执笔书判,有数蝇抱笔头不能书,逐去复来,如是数次,官疑其有冤抑,以其事白于朝,罪遂释。 相关栏目:放生愈病学佛答疑请进入:学佛有问必答网常见问答集锦(还可以免费人工答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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