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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福建人曹舜聪,在汀州郑家教书,凡是鲜鸡虾蟹一类活物都不吃,恐怕主人为他杀生害命。

  顺治丙申年,得病,僵冷了三昼夜,忽苏醒告诉人说:我的命应在甲申夏,捱流贼杀死,因在人家教书爱惜生命,所以加寿十二年,且免横死;又因庚寅夏,劝人刻金刚经三页,加寿三年。

  可见爱惜生命,能够加寿延年,解除大祸;如要得福免灾,惟有不杀生命,是最有效验的。(信息来源:般若文海) 相关栏目:放生因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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