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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珍惜自己的生命—认清自杀的真相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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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资源的运用

 

如果当事者表示债务缠身、无亲无故,而且打电话求助的当时,身边无人相助,此时之自杀潜能是很高的。有些人则自动离群索居。或与社会失去接触,对个人之仪表不顾,对工作或功课表示不关心等亦是重要之征兆。首次电话交谈时除了对其自杀潜能做评价之外,并要找出适当的协助资源以及如何有效运用这些资源。协助资源大体上可分为二类:非专业资源及专业资源,分述如下:

 

(一)、非专业资源

 

1.家庭——当危机发生时,家庭(家人)乃是最宝贵之协助资源,工作者应该鼓励当事者与家人讨论他的问题。如果当事者不愿家人知道他的处境,而工作者认为家人能够助一臂之力时,仍应通知家人协助。在这种情况下,很重要的一点是工作者必须先告诉当事者这项计划。尤其在我国传统之家庭制度下,家庭对个人之照顾与协助似有道义上的责任的。

 

2.朋友——当事者的好友能够给予他与家庭一样之协助。因此,与上述相同,朋友应被安排与当事者在一起,给予他一些精神上之慰藉。朋友也常为最忠实的听众,他能给予当事者一个发泄情绪之机会。

 

3.家庭医师——虽然我国尚未有家庭医师之制度。但是,若当事者认识任何医师时,也可通知他们做为协助资源之一。

 

4.牧师、神父——假如当事者是虔诚的教徒,则认识的牧师或神父(及其他宗教性人物)当可协助当事者之困境。

 

5.雇主——假如当事者的困扰原因与其职业有直接的关系时,工作者当鼓励前者与他的雇主或同事讨论他的困境。

 

6.警察——虽然近年来,有些警政人员已开始接受社会工作之专业训练,但仍不普遍,因此我们仍将它列为非专业资源之一。通常仅在紧急之状况下才需要求助于警察。下列三种情况属之:(1)如果来电话者声明他目前正在进行自杀之举;(2)如果来电话者忽然间无缘无故的将电话挂断,而且,当工作者打回去,无人接电话;及(3)如果第三者报告某人正在进行自杀。在这些紧急情况下,请求警察协助的最大好处是:他们能较其他资料更迅速地到达出事地点,或护送自杀者到医院急救。

 

7.医院——工作者必须对区内之医院及诊所之位置有所认识(尤其设有急诊室之医院),以便紧急状况下能马上通知救护车到场,或指示当事者家人、朋友接送当事者到邻近医院。

 

(二)、专业资源

 

1.本机构——如果当事者显出极高的自杀潜能时,工作者认为进一步之深度咨商工作有必要的话,便应照会当事者来本机构接受专业人员之协助。替当事者订下会谈之约,亦可使当事者感到一丝希望。(‘本机构’是指张老师青年辅导中心)

 

2.其他社会工作机构,及社区内精神病院或心理卫生中心——当工作者认为此个案之自杀企图并未很高,不过当事者显然为一些事情(如:家庭纠纷及其他人际关系问题等)所困扰时,应该照会当事者到这些专业机构做进一步之调适治疗或咨商。

 

3.私人诊所——有些来电话者需要心理治疗,工作者可介绍至声誉好之心理治疗诊所。如果来电话者已经接受心理治疗,除非有特殊原因,工作者应该鼓励当事者回到原来之诊所。

 

咨商及治疗计划之拟定

 

咨商及治疗计划之拟定依当事者的自杀潜能、有关资料及资源而定(此三者统称‘当事者的自杀地位’)。一般而言,自杀潜能性愈高者,工作者的角色愈采主动积极的方式。如果当事者的自杀地位无法控制时,应采立即住院治疗之方式,约有10%的自杀个案属于此类。若决定照会自杀企图者入院治疗时,最好有家人或朋友陪同。这时很重要之一点,绝对不应让当事者单独一个人。大部分来电话者均属低潜能性者,有时候富有同情心的聆听,了解即可解决问题的。

 

如当事者在晚间来电话求助时,工作者最重要之任务是:协助他如何减轻及消除因时间(晚上)而带来的额外情绪负担,即如何将今晚打发过去是即刻之目标。工作者特别重视此个案是否属于高潜能者,以便采取立即救助行动。

 

如果自杀正在进行中,当事者来电话(此种个案约占总个案数一~二%左右)求助时,除了听取当事者有关资料之外,并应即刻决定是否联络救护车、当事者的私人医师或警察,因为此刻最重要之工作是医疗上之照护。

 

无论在何种情况下,照会当事者到上述各项资源时,工作者应持道德上之任务。因此,照会之后,工作者除了提供有关资料之外,并应在适当的时候做追踪访问。

 

转载自《张老师月刊》

 

五、自杀防治的社会力量

 

清晨两点,正当你昏昏欲睡时,电话铃响。强打起精神,拿起话筒‘喂!’了一声,对方没有反应,这真是一个怪电话。犹疑了一会儿,对方终于开口了,他说,他想自杀!

 

这一幕似乎有点戏剧化,但也可能发生在真实的生活中;或许今晚就会来上一通,打电话的人真有自杀的意念(据估计在洛杉矶每年有七万二千人曾有自杀的意念),而接电话的人则是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的夜间值班人员。他受过半专业化的训练,他透过电话,带给因孤独、痛苦、迷失、沮丧而陷于心理崩溃边缘的人予一线生机。这一线生机包含著:同情地倾听,相互沟通,以及收集资料。

 

洛杉矶成立自杀防治中心

 

自杀意味著人生阴暗的一面。有史以来人们曾经以利刃、绳索、手枪、毒药等工具自杀。自杀防治的观念,从二十世纪才发展起来,它包含社会工作和医疗服务。一九○六年纽约市成立第一个自杀防治机构——美国全国救命联盟(National Save-A-Life League)。直到一九五八年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成立,在自杀研究临床工作方面才有较重大的进展。

 

紧急电话系统仅是自杀防治中心的一部分,自杀防治中心还从事咨商、治疗、训练、抽样研究、应用研究、社区服务,并以发表论文和演讲的方式传播有关的资料。

 

从一九七○年代开始,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便著手研究各种伤害自己的行为,包括:酗酒、药瘾和交通事故。

 

该中心执行董事山姆 Sam Heilig 表示,自杀防治中心的年度经费是三十五万美元。并将在司法部的资助下,进行药瘾戒除计划,使得年度经费提高到八十万美元。目前在该中心接受劝戒的人有八十五位;新的计划开展以后,将增加到三百人,其中包含假释和缓刑的人。

 

自杀者事前会有征兆

 

或许,有人会认为,‘个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生命’;因而反对自杀防治。专家们则以为,自杀防治并不以强迫当事人接受的方式进行。一些研究报告中显示,有自杀意图的人,情绪上往往陷入冲突的状态,他们既想寻死,又想打开一条生路。因此,他们会有一些特殊的行为,可视为‘呼救’的表示。

 

临床心理学家法伯洛Norman L.Farberow 和薛耐德门 Shneidman 相信企图自杀的人,会无意中露出某些征兆;如果能够加以警觉,就能防治自杀。他们提出在华盛顿做过的几个案例,受到国家心理健康组织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,允许,设置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,展开第一个五年工作。

 

透过危机调适,使得自杀防治工作有所进展。自杀防治中心的一位共同指导人表示,危机调适有其必要性,但对具有高危机性的人而言,这还不够。高危机性的人,占与防治中心接触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。假设全年有一万人与防治中心联络,其中就有二千人有严重的自杀倾向。他表示,典型的来电话者是二十至三十九岁的妇女,她们的自杀倾向都被慎重地处理,而告降低。

 

为了达到防治效果,防治中心特别为高危机性者设计一项实验性的计划。在防治工作中,低危机者或危机缓冲者都会受到控制。而由随机选出的高危机者的一组,则由半专业化的志愿工作者长期观察(一年或一年半)。患者被派到各小组,由各小组负责患者对中心的联系工作。志愿工作者透过电话、聚会和作业来进行。这个计划是要帮助经常性的情绪低落者、疏离感者和酗酒者;假设这种人因畏病被送进医院治疗,然后再回家去,而心理上似乎不曾有丝毫的改变。防治小组在处理这类病人时,则以改变他的生活模式为著眼点。

 

运用团体心理治疗

 

防治中心开始采用团体心理治疗,法伯洛说;团体治疗很少用于自杀防治之上。由于团体治疗特别适合孤癖、疏离、迷失的人;然而自杀者是最难以打交道的一类。

 

今年中心发展出团体治疗的三段设计:第一阶段是紧急团体,或称为‘坠入’团体;每周聚会三天,每次一个半小时。它是为长期处于高危机状态的人设计的。据治疗计划的执行人施佩克Naomi Specht说,团体的成员会更开放,更能交谈;每次聚会成员和治疗师会有所变动,患者总是维持在六名左右。法伯洛指出团体是否能成功的互动,使成员彼此建立良好关系,在于治疗师的技巧。经常有人被邀入团体,但因受到骚扰而无法沟通;我们特别注意那些似乎没有放开心情的成员,帮助他们打开话匣子,加入团体的讨论。

 

团体第二个阶段有六至八周,都由相同的成员和治疗师组成,继续讨论共同剩余的问题。第三阶段是个长期的团体,成员被要求留下来做长期治疗。患者可从团体一个阶段转到另一阶段。

 

科诺根据一项数学方式推算出,防治中心在过去十年内阻止了六百名自杀者。这条数学公式是以有自杀意念、企图自杀,和实际上进行自杀的人数百分比做基础。

 

防治中心指出其他的评量自杀率的标准,社区互动是其中的一种。防治中心和一些团体订有合约,以提供服务,调查可疑的死亡,使死亡原因的纪录更精确。

 

防治中心的训练工作

 

防治中心提供不同的训练课程,也为其他行业的人士举办讨论会或研习会,物件包括老师、警察、牧师和心理卫生辅导员。该中心在一九七一年,有四千名学员接受自杀防治理论和技巧的讲习。过去十年内,有一百位临床工作者在此受训,并在城内服务。训练小组有十二名主要成员,包括心理学家、精神科医师、社会工作员;他们为不同的学员设计不同的课程,也在当地七所大专院校开课,讲解自杀和自伤行为。

 

法伯洛指出,在防治中心成立之初,有许多人和他们保持距离,拒绝谈论自杀防治之事;现在自杀防治的观念已被接受,且成为热门的研究题目。他认为防治中心的努力,对于促进自杀防治研究中心(全国性组织,一九六六年设立于马里兰州)也有贡献。

 

当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,中心的人员就了解到,人手不足以包办接听电话、进行研究、计划和其他事务;于是在一九六四年采用半专业性的志愿人员接电话。至一九七二年时,已有一百二十五位志愿人员分四班接电话,当时每年的电话约有一万通。

 

志愿人员需先接受三十个小时的电话工作课程训练,然后还有一连串的在职训练,也有一些人接受进一步的训练,成为团体治疗计划的共同治疗师,或研究工作的助理人员。

 

这些专业、准专业和半专业的辅导员,有家庭主妇、教师、出纳和学生。他们都很熟练。施佩克太太说:偶尔也有医生召请他们协助,以处理自杀的患者。

 

起初,义工们透过转接系统,从每晚五时起,在家里接听电话;一九七一年起,晚上十一点以前的电话,会先转入中心。施佩克太太又说:这项措施使中心能兼做其他的事,也使打电话求助的人不致延误。

 

见习的义工不必缴付费用,但中心要求他们至少服务半年。该中心也为其他社区、心理卫生机构训练人员,担任自杀危机辅导的临床工作助手。经常有少数民族的代表前来接受训练。施佩克太太指出,说西班牙语的人容易受到语言的限制,而无法利用防治中心;而黑人则与当地的社会牵扯太多,而不便利用社区心理卫生中心。总之,中心的求助者约有半数来自市中心。因此,防治中心特别安排训练社区人员的计划,协助社区担负起心理卫生的重要角色。

 

自杀防治的成效

 

防治中心的成效如何?希利说:洛杉矶地区一九七○年度死于自杀的约有一千五百人,高于车祸死亡人数,是凶杀的二倍,且较一九六八年度多出四百人。而二十九岁以下的年轻人,自杀率则告上升;从六○年到七○年间,二十至二十九岁的男性自杀率由十万分之十八,上升为十万分之四十一;同一期间,同一年龄层的女性,自杀率由十万分之六上升到十万分之二十六。整个洛杉矶地区的自杀率为十万分之二十,几乎是全国平均自杀率的二倍。

 

中心评估,约有百分之一至一点五的来谈者还是会自杀;另一方面,仅有少数企图自杀的人,会和防治中心联络。

 

他们为何只打电话来?觉得人生乏味?生性紧张无法放松?抑或感到完全疏离?不知道有防治中心一类的机构?以上的原因都有可能,而不知道有防治中心,可能是个重要因素。很可能八百万洛杉矶居民中,极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有这个中心;但是过度的宣传,可能导致来电泛滥,无法控制的后果。

 

法伯洛说:这是问题的核心。我们觉得公开宣扬后,缺乏足够的设施来回报,会把事情搞糟。

 

罗伯Robere,是中心的共同指导人兼主要精神医师几年前曾表示,每年城内有一千二百人自杀,而防治中心要阻止三百件,才能使自杀率有显著的降低。如此则需每年与三万五千人接触,几乎是城内经常有自杀意念人数之半,而且是平常来电话人数的三倍半。

 

人际关系是重要关键

 

不论是用那一种接触或治疗,防治中心需先发掘出自杀者自己的资料。首先要找出关系人——他的同伴、情人、父母、亲戚、朋友。薛耐德门 Shneidman 说:大多数的个案其所处自杀的情境与他的人际关系有关联,处理时如果忽略了这一点,效果就不会很完全。个案的家庭、朋友和辅导员的涉入,以及防治中心和其他专业性、社区内的资源构成强力的支柱,给予个案协助和支援,是很重要的。

 

施佩克太太表示,在洛杉矶地区,有不少心理上的帮助是低花费的,甚至免费的,但是民众总没注意到。例如城内心理卫生协会有十二个分会,每个分会都设有中心,其他的机构还有免费的诊所、城立医院等。

 

自杀防治中心处理个案是在实验计划下进行,所以处理的数量不多。他们希望发展出一套处理的模式,供各相关机构使用。

 

人们常视自杀防治中心为生命的守护者。法伯洛认为,如果有人快淹死了,迅速有效的急救,可以使他获救。但拯溺是一回事,防止跳水又是另一回事。也许为了防止溺水,可以把湖滨、海滩和游泳池围起来,只有合格的人才能进入。但是心灵是个广阔的私人池子,而且不欢迎外来的监视。

 

自杀既是对压力情境的反应,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地震爆发,将会继续发生。但是,只要自杀者面对死亡时感到犹疑、矛盾,自杀防治就会有效。

 

转载自《张老师月刊》一九八二年三月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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