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绞刑是古代处决刑犯的方式之一,现在新加坡还维持著这种刑法。根据西方医学家研究,人在窒息的时候,因为血液尚未完全酸化的关系,所以意识是处在昏迷状态。但因血液还在流动,以致血色黯黑,肺部产生了小斑点,发现充血的现象。而当被绞或上吊时,因喉头突然被压迫,气路不通畅,血流阻滞,自然产生无比的痛苦。刚开始的二三十秒,其外观似乎还很平静,到后来呼吸会变得频繁短促,发生呼吸痉挛现象。这应该是一种肺部的反射作用,并不是真有空气进入。那时的痛苦,可真不可言喻。最后身体疲惫虚弱,呼吸不依常规,直到气绝身亡为止。而其死后面色苍白,两眼突出,舌头外吐,双手紧握,相状相当恐怖。所以绞刑是相当残忍的。

 

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记载,有一个姓聂的人,到西山深处扫墓,将返家时,因是昼短夜长的寒天,很快就天黑了,他怕山中有老虎出没,就拼命地赶路。后来看到山腰有一座破庙,急忙地跑进庙里,这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,于是就想在此暂住一宿。忽然听到墙角有人说:‘这里不是人住的地方,你得赶快离开。’聂某问他为何会待在此种暗处。对方回答:‘我是个吊死鬼,在此等候替身。’聂某听后毛骨悚然,非常害怕。后来就说:‘与其冒险出去被老虎吃了,宁可被鬼害死,我就跟您共宿吧!’鬼说:‘不走也行,但是阴阳不同道,你抵不住阴气的侵袭,我也会受不了阳气,都会不得安定;我们各占一个角落,不要互相接近就好了。’

 

后来聂某问鬼为什么要找替身。鬼说:‘上天有好生之德,不希望人们自杀。像忠臣殉国、烈女殉夫,虽然是横死,但与寿终正寝是一样的,不必要找替身。而那些受环境逼迫到途末路,已无求生之路者,上天也会念其情非得已,于是量其平生善恶,让他去投胎,也不用找替身。倘若还有一线生机,或因一点不平之事就忍受不了,或是想藉此拖累别人,就轻率地投缳自尽,这就违背天地生养万物之心,所以必定会惩罚他等候替身。这种囚禁幽暗之处的时间,往往要到上百年或上千年。’

 

聂某问鬼:‘不是有诱人当替身的事情吗?’鬼回答:‘这种事情我是不忍心做的呀!凡是上吊的人,如果是为了保全节义而死的,灵魂就从头顶上升,死亡过程特别快。若是因忿怒嫉妒而死的,会从心脏以下出去,死亡过程会比较慢。在尚未断气那一刻,所有气脉倒流,肌肤像要裂开一般,痛得有如刀割,胸膈肠胃中像烈火烧烤,难以忍受。经过了十几刻钟,灵魂才脱离肉体。想到这种剧苦,当我看到有人要上吊时,便会立刻阻止,怎忍心诱人来当替身呢?’聂某就对他说:‘您存有这种善念,一定会生天的。’鬼说:‘这个我不敢妄想,惟愿一心念佛忏悔宿业罢了!’不久,天快亮了,再问已无回音,仔细一看,鬼已不见。后来聂某每次上坟祭拜时,也都会多带一份供品与纸祭拜他,同时会有旋风回绕左右。一年之后,旋风就消失了。心想,定是一念之善使他脱离鬼道了。

 

安眠药、鸦片、吗啡等,都是属于麻醉毒剂,能起麻醉神经的作用,而陷人于死。麻醉剂吃多了,并非糊里糊涂地就此死去,而是陷入极深度的失神状态。这时呼吸、心跳都会暂时停止,与死人无异,但经过一段时间,药力减轻后仍会醒来。然何时会醒来,时间不定,从几分钟、几小时、几星期,乃至有几个月后才醒来的。这是西方专家所考证过的事实。但一般医生不甚了解情况,总会草率地断为已死,让家属将其安葬。这就是西方所说的‘早计’,也就是未死而葬。等到自杀者醒过来后,发现已被入殓无法出来,此时他会辗转挣扎、呼天喊地,终至闷绝而亡。

 

《了凡》主编的母亲曾说,她娘家在草屯富寮里,邻居女主人突然死了,隔天家人就将她埋葬,十年后挖开墓地捡骨(民间有十年‘捡金’习俗),赫然发现骨头反面趴在地上、长发散置,方知十年前误认已死,致此憾事发生,家人悲戚不已。见闻者莫不骇然,引以为儆。最近有个检察官去验尸,当把尸体从冰库里拖出来时,竟发现人还活著。

 

法国有个发狂妇人,被医师宣布死亡已经两天了,预备将其内脏剖验。当医师正剖开腹部时,这妇人竟狂叫一声跳了起来,一手紧抓医师的头发,一手乱抓医师的脸。此时医师大为惊骇,持解剖刀一阵猛刺,妇人痛得长叫一声,便倒卧血泊之中死了。这医师也因惊吓过度而昏绝。这实在是个令人落泪的大悲剧。

 

现在虽是科学昌明的时代,但医学上对于死亡还是很难断定,所以最好能再多停尸几天,不要急著送进冰库,或是草率地埋葬掉。生死大事,不能不多加谨慎,应依孔圣人‘慎终’之教而行,才能减少憾事发生。

 

有些人是服毒自杀的,这种痛苦也是相当可怕。

 

另外,枪是警察和军人的第二生命,偏有人以此结束自己的生命。有位黄姓军官曾经历三十多场战争,身中枪弹不计其数,他说:‘正当身体挨了枪弹时,感觉像被拳头击中一般,起初还不觉得痛苦;但接著渐渐头晕目眩,后来因为非常地痛苦,刹那间就昏了过去。当昏过去后,虽然感觉不到痛苦,可是醒来后就会痛得手扒脚踢、满地翻滚。’至于伤得更严重的,会因流血过多而极度虚弱,痛得喊不出来,也爬不动,让人误以为已经身亡。有人因痛苦难耐,要求他人尽速让他死亡,以便早点了此枪痛。可见受枪痛的煎熬是非常可怕的,真是求生不得、求死不能。

 

刀伤的痛苦,比起枪伤,还要厉害。

 

自从火车发明以后,卧轨自杀的人,也不在少数。现在开始有跳捷运自杀的。被辗死的人往往会身首异处、肢体破碎,那种痛苦更是可怕。

 

跳楼自杀的事件常常发生,我以前在保安大队当组长的时候,就碰到过好几次。有一个廿五岁的蔡姓少女,不知是何原因,从力霸百货公司十五楼跳下来。一般人从高处跳下时,会因震动剧烈而失去知觉,醒后全身肉绽骨折,内脏碎裂。哈依姆博士所著的《死的研究》中,提及其自山崖坠下的情形:‘我的身体像疾风似的,落到左侧的岩石上,又颠坠于后方的石块上。自己感觉从十丈的空中坠下,头部触击到岩石,继而撞到雪壁,都会听到沉闷而巨大的声响,顿时知觉全失。隔了若干时间,才感觉到非常地痛苦。’

 

一般来说,溺水、上吊或服毒者,自始至终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痛苦;而服麻醉药或跳楼等,在昏厥醒来后,痛苦也会十分深刻。当这些人到了将死的时候,意识都会转为清醒,过去、现在的景象映现分明。所以我们要了解,任何的自杀方式,迟早都会感受到痛苦,而且是清清楚楚的。这是自杀而死的共通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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