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大悲寺发心出家要求(简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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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城大悲寺发心出家要求(简则) 佛陀将住持佛法、弘扬佛法的责任付与出家僧伽。发心出家,受持具戒,能令三乘道果相续不断,正法得以久住。保证僧人的素质,保持僧团的纯洁与稳定,是续佛慧命的大事。而在家居士作为僧团的后备力量,在出家前的发心阶段非常重要,现将在大悲寺发心出家的要求简述如下: 一、佛教信仰虔诚,爱国爱教。应是本人自愿发心出家,非其他人所强迫。没有民族、种族等条件的限制。 二、发心出家的动机要求纯正,应是正信发心出家,为求解脱,决心舍弃世间贪爱而修道。不为衣食,不为钱财,不为享受等而发心出家。 三、父母同意。(允许先在寺院发心,待父母同意后才能剃度。) 四、没有外债。(也允许先在寺院发心。) 五、若已经结婚者,需有离婚手续。(没离婚者,也允许先在寺院发心。) 六、非国家在职军政人员。(若已经辞职者不在此限。) 七、没有法律案件的纠纷,非在逃的犯人。 八、佛制发心出家年龄在七岁——七十岁,其中六十以后不允许受大戒。此中必须生活能自理,有修行能力,能弘法利生的方予出家。(涉及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,可在寺院发心,义务教育由其父母妥善处理安排。) 九、若以前受过五戒、八戒、菩萨戒者,需没有犯过前四条根本重戒。(杀戒指杀人。盗戒指盗五钱以上。淫戒中五戒指邪淫。八戒完全禁止淫。妄指大妄语。) 十、没有犯过五逆罪。(杀父、杀母、杀罗汉、破僧、出佛身血)。 十一、非破内外道。(在佛教出家,还俗后去“外道出家”,然后又来佛教出家不予收留。) 十二、没有参加各种邪教、邪功,以及政府禁止的其他各种迷信行为。若以前参加,已经彻底改悔者可以发心。 十三、身体健康,六根具足完整。没有残疾,没有精神方面病患,智力健全,无生理缺陷,属正常男子,非变性人等。 十四、没有牛皮癣、白癜风等皮肤方面的明显病变。(若已经治愈者不在此限。) 十五、需带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有效的身份证明。对以前没来过寺院,无熟人介绍,彼此不熟悉者,应有当地政府,或公安机关(派出所)的无刑事、民事责任的介绍证明。 十六、对发心出家者,没有文化条件等的限制,一视同仁。 十七、对以前是否皈依、受五戒等没有限制。没有皈依、受戒的可在寺院发心阶段进行皈依、受五戒。 十八、不能遵守戒律中规定,不能耐寒、热、风、雨、饥、渴、持戒、一食、忍恶言及毒虫十事,不能够吃苦的人,不能出家。可参照大悲寺的常住要求,认为能做到再发心。 十九、在大悲寺发心出家,考验时间约在一年左右。期间必须遵守常住修行要求,遵守道场各项制度,做到依教奉行,审查合格者方予剃度。 二十、佛制僧人必须依师修行,剃度以后未经师父及常住同意,不得离开道场,离去者与常住脱离一切关系。如在沙弥阶段离开,视为自动还俗处理。 二十一、其它未尽事宜,以及不明之处,可咨询大悲寺客堂。 附:大悲寺常住要求: 一、持不捉金钱戒; 二、日中一食; 三、行脚; 四、乞食; 五、不接客僧礼; 六、一切供养归常住; 七、三衣钵不离身(十八种物齐备); 八、不化缘,不求人。 注:在本道场的修行者要求做到听话干活。 明·藕益大师之“法门有七坏相与六兴相” 何谓七坏相? 一、惧命天,知命孤,以家贫故,令出家。 二、避难无聊,激气求安乐故,自出家。 三、求清高故自出家。 四、以好名故受戒。 五、好名故听经。 六、藏拙故参禅。 七、好名故参禅。 七种虽高低不等,优劣判然,同为因地不真,坏法门一也。 何谓六兴相? 一、为生死故出家。 二、为大菩提故出家。 三、为修行基本故受戒。 四、为修行门路故听经。 五、为了生死故参禅。 六、为得种智故参禅。 六种虽大小不等,偏圆有殊,同为因地真正,能兴正法一也。 相关栏目:大悲寺戒律及规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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